一、辦理名稱:慈光山人文獎-110年度大專學生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限:自110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三、申辦方式:申請人填妥表並檢附相關文件後,學生自行送件,依公告辦理,逾期不予受理。申請表格請向慈光山人乘寺各分支道場領取或至慈光山資訊網「http://www.zgs.org.tw」下載,並請親自簽章。
四、特定對象:詳如辦法。
五、申請條件: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六、應繳資料:詳如辦法及申請表。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不予受理。
八、請依申請辦法規定內容申請。
九、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十、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