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體育室

公告時間:
2020/01/22
公告標題:

「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各級學校運動團隊作業要點」第3點、第8點、第9點修正發布令及作業要點

公告內容:

一、因應本要點修正,如欲申請109年度運動團隊經費補助且符合旨揭要點第3點及第4點規定者,

請依申請程序(地方政府應先辦理初審且排序優先序)於109年2月26日(星期三)前提案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二、為避免重複補助,109年度已依「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設立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作業要點」及

「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發展特色運動及改善運動訓練環境經費補助作業要點」

  規定獲得補助之運動種類,不得重複申請本項經費。

三、倘若對申請事宜有任何疑義,請洽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組胡吟姍小姐(02-87711973)或翁子惠小姐(02-8771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