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課外組

公告時間:
2020/01/10
公告標題:

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申辦緩召逐次儘後召集作業期程

公告內容:

因應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逐次與儘後召集處理規定相關條文修訂,並於109年1月1日生效,計有緩召第2、3、5
款、逐召第1至第9款、儘召第1、3、4款,將原「年齡限制」條文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