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課外組

公告時間:
2018/07/26
公告標題:

加退選學生辦理就貸、減免及弱勢助學說明事項

公告內容:

為維護同學權益,請務必了解加退選學分依規定須排除同學重、補修學分後,再依實際加退選學分重新核算金額並報部申請核結作業,只要經系上認定同學當學期加選之課程屬於重修或是補修就無法列入減免或弱勢助學補助額度內計算,同學需自行繳納學費。【如有疑問,請親洽承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