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課外組

公告時間:
2018/06/12
公告標題: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第四點、第五點、第六點修正規定

公告內容:

 修正「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第四點、第五點、第六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八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