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次依兔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第1 4條第l 項、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申請緩徵作業要點第2點及第6 ;點第l 主要規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兵役年齡在十九歲以上,除已由直轄市、縣、(市)徵兵檢查會主"1 定兔役體位者外,均應申請緩徵。
貳、經核准隊徵之學生,延長修業年F良者,學校應於次學期言主冊截止之日起一個月內,繕i是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名冊送其戶籍地直轄市、縣、( 市) 政府繼續辦理緩徽。
叁、以上相關詳細資料請參閱附件。